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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协工作实效”的调研报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10 17:52 打印 关闭 【字体:

  调研组组长:高荣堂 旗政协主席

  副 组 长:盛子荣 旗政协副处级干部

  成 员:白浩军 旗政协委员、办公室主任

  金达楞太 旗政协委员、文史委主任

  奇阿日并 旗政协委员、旗农牧局局长

  吴振祥 旗政协委员、旗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巴音吉日嘎拉 旗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白宇雄 旗政协办公室秘书

  

  按照旗委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要求,旗政协围绕“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协工作实效”,通过对周边旗区的调研,并结合自身工作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报告汇报如下:

  一、鄂前旗政协基本情况

  鄂前旗政协成立于1980年12月,旗政协下设办公室、文史委、提案委、经济委一办三委;旗十届政协委员126人,由16个界别组成,常委21人,主席会议成员5人;机关共有干部职工41人。近年来,鄂前旗政协紧围绕团结民主两大主题,突出政协特点,通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在履行人民政协职能方面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全旗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协商议政形式更加活跃。着力促进委员主体作用发挥、推进协商民主多样化发展,加强资源整合,搭建议政平台,逐步形成了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以专题常委会和专题协商会为重点,以提案办理协商、面对面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等为常态的政协协商议政格局。积极探索专题协商与常委会议相结合的协商形式,组织委员与政府分管副旗长及相关部门面对面协商议政,实打实解决问题。

  二是日常监督成效更加明显。重视发挥政协委员在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监督作用,选派委员参与旗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的征询意见会、民主测评会、听证会、庭审会等各类会议活动,切实履行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职能,增强民主监督实效,为促进政风行风转变、提升群众满意度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使政协委员参与监督的渠道更加多元、贡献智慧的途径更加畅通。

  三是社情民意办理更加畅通。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为着力点,不断提高建言献策的水平和服务发展的能力,加强社情民意信息的报送力度,向广大政协委员征集教育、就业、医疗、养老、居住、环境等多方面意见建议,创新性地编发《政协信息专报》,并第一时间将相关社情民意信息报送旗委、政府主要领导,促使相关问题得到重视和解决。

  四是委员管理制度更加规范。完善委员履职档案,强化委员履职纪律,有效记录委员开展调研、考察、评议等履职活动,并形成相关制度加以约束;加强宣传教育,平时注重在委员微信交流群中发布相关学习资料,方便委员随时随地学习充电,不断增强委员履职责任感;改进委员学习培训方式,有计划、分层次地抓好委员学习培训工作;不断完善委员联络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协主席、副主席与常委、委员的经常性联系,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增强政协工作活力,推进政协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一)政协委员引荐机制及委员结构需进一步完善。目前,政协委员都是由统战和组织部门负责“招兵”,政协负责“带兵”,选人和用人机制是分离的,部分委员政治意识不强,对政协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应有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不能妥善处理本职与履职的关系。且委员中非党人士偏多,社会新阶层的代表较少,覆盖面有限,滞后于新时代社会结构的变化。

  (二)部门的重视程度还不高。由于政协既不是权力机关,也不是决策机构,一些党政部门对政协工作重视和支持还不够,对政协全委会、常委会、专委会通过多种协商形式所提出的协商意见,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特别是在政协提案的办理方面,若所提提案属于本部门、本单位正常工作范畴,则“顺便”办理并回复,若要承办部门花钱、花力、花时间去办理,部分承办单位存在推、拖现象,找各种借口向提案者解释说明,难以见到实效,影响委员参政议政的热情。

  (三)民主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民主监督是政协三大职能之一,但目前民主监督仍是我们的短板和软肋,既没有刚性要求,又缺少依据和抓手,对监督的尺度如何把握、分寸怎么拿捏没有形成相应制度,部分委员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的现象。

  (四)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机构设置不合理。政协的专委会数量不一、名称各异、职能职责交叉,导致上级政协与下级政协之间、同级政协之间出现工作不贯通、联系脱节的现象。二是干部编制配备不合理。旗政协各专委会目前只给主任和副主任配备编制,不设工作人员岗位,专委会运行不畅,职能作用发挥不佳,同时由于缺乏流动机制,政协机关干部易进难出的现象仍然存在。

  三、对策建议

  (一)发挥政协党组作用,把好委员“进口关”。一是要建立政协党组提前介入机制。政协党组是各级党委在人民政协的派出机构,在政协日常工作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政协委员提名引荐工作与政协职能的行使密切相关,因此,应当强化政协党组在委员产生过程中的作用。“从布置到协商确定,都要参与”,从而有利于优化政协的委员构成,同时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建议在组织部、统战部启动政协委员提名引荐工作程序时,政协党组提前介入,参与政协换届人事安排领导小组,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无党派代表人士加强沟通,开展联合考察,从而严把委员“入口关”。二是要调整委员结构加强委员管理。对于政协委员名额出缺,不能简单按照哪里出缺哪里补的原则,对应原界别或相应单位、工作岗位进行增补,而应当结合政协履职实际,吸收更多的镇村干部、农牧民、企业家等作为政协委员,应注重更多涉及社会各个阶层,尤其是随着时代发展,一些新兴行业和社会新阶层出现,政协界别构成要适应社会阶层的新变化和新发展,与时俱进,不断优化,尽可能地扩大社会覆盖面,增强在社会多样化条件下的包容性、代表性。同时,建立健全委员履职管理办法,从参加活动、提交提案、参加民主监督、参与调研视察、反映社情民意等多个方面提出履职要求,进行量化管理,实现年终考核,使委员日常管理工作更加精细化和科学化。探索出台委员届中辞免增补办法,打破“不论好丑,稳当一届”的委员任期格局,实现政协委员动态管理机制。

  (二)建立健全履职制度,提高履职成果转化。建议党委政府:一是加强党委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把人民政协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执行好党委常委会会议定期听取政协党组工作、政协常委会工作情况汇报制度和党委会同政府、政协制定年度协商计划制度,为政协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做好保障服务。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发挥政协职能作用。制定出台相关规章制度,明确政协履职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等,明确党政部门和单位在支持配合政协工作方面应尽的职责和承担义务,增强议政建言和民主协商的实效性。与此同时,旗政协也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开展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作用,在创新理论、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强制度建设,把成熟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经验和理论转化、固化为制度,形成一系列好的履职制度,为政协更好地发挥作用提供制度保障。

  (三)强化民主监督职能,提升民主监督实效。建议党委政府:一要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立相应的政务信息公示制度,强化政务信息公开的“刚性约束”,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及不公开的责任给予明确规定;建立政协监督公开机制,在政协监督中,可以邀请部分利益相关的群众代表参与,同时,人民政协的监督情况,可以选一些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大众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监督的过程、结果及党政的反馈情况。二要建立和完善跟踪反馈机制。把政协调研协商、提案工作中的答复及时率、建议采纳率、解决落实率、委员满意率等,纳入党政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三要建立和完善评价激励机制。每年对民主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行一次科学的综合考核评估,根据考核结果予以激励和批评,在履行民主监督职能中成绩突出的政协委员和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虚心采纳政协意见、切实改进工作转变作风的党政部门及领导进行表彰与奖励,以达到“典型带动、整体推进”民主监督工作的目的。

  (四)加强专委会建设,提高政协整体服务水平。建议党委政府:一是完善政协专委会机构编制设置。可根据市政协各专委会机构组成,加强旗政协机构的适应性研究,科学合理设置专委会机构名称、数量、职能职责和专委会人员编制,配齐配强专委会干部,从组织上为政协专委会工作开展创造良好条件,切实通过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提高政协工作效率,为助推鄂前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加强政协领导干部流转任用力度。把政协机关建设纳入党政机关建设的范畴,通盘考虑党政部门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对政协干部的培养和交流力度,为政协机关干部提供一个充分展示自身才能和实现自我价值的舞台,使年轻有为的领导和优秀的干部能够“进的来、出的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