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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鄂托克前旗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23 15:17 打印 关闭 【字体:

  政协鄂托克前旗委员会2018年部门 

  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政协鄂托克前旗委员会于198012月成立,多年来,旗政协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两面旗帜,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围绕党和政府各个时期的工作中心,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为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促进鄂托克前旗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机关内设两委一办(学习提案经济科技工作委员会、文史资料民族宗教法教文卫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其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1.围绕旗委、政府中心工作,就本旗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教卫体、城乡统筹、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重要问题,开展调研视察、专题座谈、对口协商等多种形式的参政议政活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负责旗政协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的会务工作和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工作。 

  3.组织实施旗政协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 

  4.负责旗政协委员履行主要职能时开展调研、视察、参观、座谈、研讨等日常活动的秘书、联络和服务工作。 

  5.研究人民政协和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联系实际,对政协工作的共同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6.负责政协工作的宣传;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收集反映社情民意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 

  7.密切联系市、旗政协和旗有关部门,互相联系,协调工作。 

  8.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干部人事管理和离退休老同志的管理服务工作。 

  9.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机关的思想、组织、作风、业务建设。 

  10.承担旗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政协鄂托克前旗委员会共有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15人,雇佣工9人,退休29 

       1、政协办公室 

       2学习提案经济科技工作委员会 

       3、文史资料民族宗教法教文卫工作委员会 

  第二部分  2018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总收支917.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58万元、公用经费259.7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17.78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减少5.45万元,减少0.6%;主要原因: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 

  三、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是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22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同比下降51%主要原因:按照三公经费支出的相关要求逐年递减三公经费支及车改等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7.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减少13.5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公用经费259.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费、维修费、电费、水费、固定资产等,较上年减少18.99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  

  五、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五、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娜仁图雅    联系电话:0477-7622727